針對大規模水利建設投資大、項目分散、管理鏈條長、環節多的特點,水利部高度重視基層水利建設的指導與監管,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防範基層廉政風險,確保大規模水利建設順利推進。
  加強對基層水利部門的指導。結合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水利部領導每人確定一個縣作為聯繫點,指導基層水利部門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做好自查自糾,與基層水利部門的同志一起研究解決基層水利發展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幫助和指導基層水利單位不斷提升建設管理能力。機關各司局和直屬單位分片包乾,深入基層指導監督各地農村飲水安全等民生水利項目的實施,確保建設任務順利完成。
  加強和改進項目監督檢查工作。為進一步改進水利建設項目監督檢查方式,提高監督檢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5月中旬,水利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水利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從明確水利建設監管主體責任、認真做好綜合和專項檢查以及項目檢查工作、合理制定監督檢查計劃、細化監督檢查方案和工作要求、提高監督檢查效率、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加強發現問題的整改、註重強化結果應用和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等九個方面,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機制。
  強化項目稽察和督促整改工作。今年以來,水利部已派出兩批34個稽察組,對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13年度水利投資過億元的68個縣(市、區)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了稽察,針對稽察發現的問題,6月6日水利部專門召開稽察整改工作座談會,要求從主觀上深刻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特別要從思想認識、責任落實、工作力度等3個方面深入查找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首先,針對稽察發現的問題認真梳理,逐項研究整改措施,嚴肅整改到位;其次,省、市、縣都要制訂有針對性的水利建設工作方案,要明確各級的職責定位,省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水利建設組織實施和監管的主體責任,縣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承擔實施的具體責任;三是落實責任體系,進一步將水利建設前期工作、建設管理、資金使用、建後管護等各個環節的責任落實到位;四是針對存在的問題舉一反三,從管理制度、責任體系、監管手段上進行認真研究,完善相關制度,補齊體制機制上的漏洞,防範基層廉政風險;五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發揮市場主體參與水利建設與管理的作用,強化行業部門的監管責任,進一步完善基層水利建設的體制機制。(駐水利部紀檢組監察局)  (原標題:水利部派34個稽察組對投資過億項目實施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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